第一季第一集的时候,我告诉自己要喜欢Carrie ,
因为她是女主角;
熬到第三季的尾端,我不得不去喜欢Charlotte,
因为Carrie深深伤害了纯真的艾登,
而美丽的Charlotte却体面地结婚了;
很快,第六季要完结,整个故事要结束的时候,
我突然意识到,自己一直都很喜欢Samantha。
谁会喜欢Samantha呢?
这个女人,除了一头金发和高挑丰腴的身材,
可以说是放荡成性。
没错,Carrie忙着换话题,Samantha在以更快的速度换男人。
即便是这样,她们的友情仍然坚固。
若看得仔细,则不难发现,
其实Samantha身上有着独具一格的魅力。
她知道自己要什么,不隐藏、不以为耻;
她知道怎么借助男人,更顺利地进行公关斡旋,
没错,这个女人有超常的掌控力,对自己、对男人,
尽管有时会吃哑巴亏(一度被排挤出慈善社交圈)。
这个女人也很仗义,对朋友、对陌生人。
还记得Charlotte给未来女儿的名字被偷了时,Samantha破口就是"Bitch!"
在Carrie的新书发布酒会上,几乎毁容的Samantha顶着黑头纱就出现了。
还有那个和她一起候诊的修女,因缘既会得了她的“小恩惠”。
她也胆大妄为,敢说敢做。举一个例子。
Samantha好不容易陷入一次爱河,可以像正常女人一样疑神疑鬼,
理查却毫无悬念地出轨了。
换作是Carrie对大人物,大不了分手,不再相见。
Samantha却很好地运用看家本领,制作了宣传海报,到理查出没的场所张贴、解恨。
即使遇到警察开罚单,也是理直气壮,最后博得谅解。(前提:那是个女警察)
可以说,作为女人,Samantha是个强势的女人,
她容不得自己、朋友受一点委屈;
她也相当精明,以致不相信"real love"的存在。
但,同时,她有着女人的可爱之处。
为了不让史密斯牵自己的手,摔进了路边的蔬菜堆;
因为听了整容医生的推荐,把自己的脸变得像番茄酱;
冒用他人的卡,进了会员制的游泳场所,被发现时,还一个劲地装英国人;
这样一个女人,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?
也许,就因为她所做的这些是常人,
也是我自己不能做到或不可能去做的,
才会使人无法不被她吸引,无法不去喜欢她。
总之,Samantha Jones 值得史密斯的钟爱,
值得更多人的喜欢。